银川公布医改近期实施方案及10个配套方案
“一元钱”看病试点扩展至全市
2011年银川市在全区率先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
昨日,银川市卫生局联合银川市财政局、社保局、编制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银川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2009-2011年)重点实施方案》(下称《方案》)主方案及10个配套方案。据悉,银川市将于2011年率先在全区初步建成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制度,届时全市城乡居民均可享受“一元钱”看病。
《方案》指出,今年,银川市将扩大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试点范围,从去年的5个市县区扩展到6个,并将市辖三区33家医保定点社区卫生服务站全部纳入;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内容重新划定为两大类,其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调整为9类33项,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包实行城乡分类管理,对城市提供30种疾病、74种药品的免费诊疗服务,对农村提供50种疾病、162种药品的免费诊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筹集资金由去年的每人每年9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5元,将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包农村的统筹水平由30元提高到40元;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医保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同时,在三区分别设置1-2个功能完善、设施达标、规模适宜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兴庆区玉皇阁北街、金凤区北京中路、西夏区朔方路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全面加强基层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对三区现有的医疗资源不再分隶属关系。(记者 赵婷婷)
改革基本医保费用支付方式
市民可按病种“打包”报销
“这种药要自行付费,那种药不能报销”,老百姓在看病报销时,时常会遇到这类情况。昨日,在银川市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新闻发布会上,银川市卫生局公布了《银川市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今年起,除患者主动提出特殊要求外,其他住院费用均视为可报销费用。
据了解,2010年,银川市新农合人均年筹资水平将增至150元,比2007年提高了两倍。但由于现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患者诊疗环节上,缺乏有效的费用控制手段,参保人员的实际报销比例并没有随着人均年筹资水平的大幅度提高而提高。针对这一问题,银川市将改变按项目付费方式,实行按病种定额付费。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医院级别和分级医疗原则要求,确定各级医疗机构保险基金支付的病种范围,实行疾病诊断分组管理,按病种进行“打包”付费,对患有多种相关联的疾病或合并症患者的费用结算,按第一诊断病种进行结算。
此外,居民在住院后该用什么药、该做什么检查、该做什么治疗,往往由不得自己。因此,每到出院结算时,总会出现实际报销的医药费与政策规定的报销比例有较大差距。该《方案》指出,除参保人员主动要求入住优质优价病房、要求进行与本次住院疾病无关的检查治疗时发生的诊疗费用等情况外,其他住院费用均视为可报销费用。同时,直接按固定比例计算保险额度,参保人员住院报销比例将明显提高。(记者 赵婷婷)
改革医疗卫生单位现有人事分配制度
公立医院推行全员聘用制
相关部门昨日公布了《银川市市属医疗卫生单位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决定对银川市医疗卫生单位现有的人事分配制度进行改革,在公立医院推行医护人员全员聘用制。
近年来,由于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僵化、人浮于事和“大锅饭”等现象的存在,有关医护人员态度差等投诉日益增多。今年开始,银川市将在部分市属医疗机构建立以岗聘人、竞争上岗、双向选择的人事制度,推进全员聘任制;保留档案工资,逐步取消奖金分配制度,探索在编职工与合同制职工同岗同工同酬;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实行负责人公开选拔聘任制、工作人员全员岗位聘用制及岗位工资制、岗位绩效考核办法改革。年内,银川市将先行选择一家公立医院实施改革,2012年将从易到难,全面推进市属公立医院改革工作。此外,取消对公立医疗机构按编制拨款模式,探索实施按照项目拨款支持机制,政府财政主要承担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建设及人才培养、退休人员工资保障、处置公共卫生事件所需费用5项支出。(记者 赵婷婷)
提高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保待遇
筹资水平全区最低 保障水平全区最高
记者从昨日召开的银川市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逐步提高银川市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相关部门制定了《银川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市级统筹试点方案》、《关于印发统一调整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意见》,对原有的参保起付额标准和保险最高支付标准都作了调整。
其中,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参保居民住院起付额由原来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00元、一级医院500元、二级医院600元、三级医院700元,分别调整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级医院(含职工医院)100元、二级医院300元、三级医院600元。参保居民的住院医疗费(符合医保政策规定)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原来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5%、一级医院50%、二级医院45%、三级医院30%,分别调整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级医院(含职工医院)75%、二级医院65%、三级医院50%。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1.2万元调整为2万元。参保居民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住院生育费用统筹基金最高支付1500元。无第三方责任的意外伤害住院治疗费用一个医保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3000元。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将门诊大病起付额统一调整为500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统一调整为70%;将异地居住退休人员(不含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的退休人员)在居住地治疗门诊大病的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统筹基金最高支付到全市上年度同类门诊大病的平均额度;参保职工住院起付额调整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级医院(含职工医院)100元、二级医院300元、三级医院700元。在一个医保年度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4万元。全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筹资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年72元(每月6元)。在一个医保年度内,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最高额度统一提高到15万元。
据悉,银川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水平全区最低、保障水平全区最高。(记者 赵婷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