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救治后收不到费怎么办?
卫生部10日下发的《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明确,急诊科应当根据急诊医疗工作制度与诊疗规范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急救诊疗工作。急诊实行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推诿急诊患者,对危重急诊患者按照“先及时救治,后补交费用”的原则救治,确保急诊救治及时有效。同时,急诊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分诊程序及分诊原则,按病人的疾病危险程度进行分诊,对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患者应当立即实施抢救。(中新网6月11日)
救死扶伤,是医护人员天使般的光荣使命;可是救死扶伤的代价,不是医护人员能够承担得起的。提供医疗服务,是医疗机构的本职工作,可是医疗服务不可能是无偿的,因为医院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聚宝盆”。尤其在国家投入医疗事业的费用极其可怜的情况下,医院的收入都是来自病患者的缴纳。显然,没有慈善机构的捐赠,没有NGO民间组织的帮助,没有国家民政部门的拨款,没有相应救护站的认账,抢救并继续维护着这位高龄病老太的费用,医院从哪里来呢?只能从其他病患者头上刮下来。在目前医疗费用高昂、医疗保险覆盖不到位、社会福利极其微薄的背景下,这是对其他病患者的严重不公平。
卫生部《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宗旨,是规范医疗单位对于急重伤病患者的抢救工作,保障急重伤病患者的生命在危急关头有人抢救。但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是,卫生部的“先及时救治,后补交费用”原则,如何贯彻到底呢?广州天河网友对此原则的诘问,具有强烈的代表性:不给费的时候,这费谁出?医生自己扛吗?医生能扛几个人,扛完了又怎么办?一所医院又能扛多少人?能扛多少时间?所以医院的做法是,谁抢救的病人,谁负责追缴费用;追讨不会来的,就扣当事医生的。这让多少医生深受其苦?这会让多少医生改换门庭?这让多少打算报考医学的学子望而却步?这对大众的健康事业损失多大?
我们想想,卫生部的领导也想想,学一门医学要花费多少经济代价,要啃读多少书籍,要经过多少临床实践经验的积累。医疗本事学到手后,不能安下心来钻研医学学问,提高医疗水平,而是花时间和精力追讨医疗费用。为病人治病,抢救病人的生命,需要冒自己担负医疗费用的风险,这样的工作能带来成就感吗?没有成就感的工作会取得更好的成就吗?当今之时,国家投入医疗事业的财政极少,医疗保险事业才起步,更多的人们看不起病,不得不看病的人逃避医药费的情况非常严重。不解决医院及其医生追讨医疗费用的后顾之忧,救死扶伤的急诊指南就不是全面统筹兼顾的指南,也是实行效力要大打折扣的指南。
随手举例两则。5月15早晨,大雨哗哗,扬州市社会救助站门口躺着一个昏迷的老太,插着导尿管。扬州市某医院收治后,老太正常了,却成了医院的烫手山芋,无人接走。2月21日下午,朱小文在浴室洗澡时突然意识不清昏倒在地,被其他浴客送到医院抢救。医生确诊为中风,人虽救过来了,但他却丧失了语言功能和生活自理能力,三个多月过去了,朱小文孤身一人,无人认领,不得不滞留医院。尽管他连基本生活费都付不出,病区的医护人员却都像亲人般无微不至地照顾着他。这些费用,医院怎么办?谁能有办法?卫生部的系列《指南》有没有办法?卫生部该不该给办法?国家该不该给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