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将建立健全医疗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中国医药报》   发布者:mhacn
热度36票  浏览4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0年2月03日 10:47
生意社2月3日讯 卫生部有关负责人日前在全国医政工作会议上指出,今年卫生部将对医疗机构的医疗安全事件进行统计排名,问题严重的将通报并实行责任追究。
 
  该负责人说,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医疗安全事件、医院感染事件等负面事件容易影响群众对医疗卫生工作的信任。这些医疗安全事件、医院感染事件以及“急诊不急”等问题,暴露出一些医院在快速发展过程中,过分注重规模扩张和服务数量等问题,此外,少数医务人员对医疗质量和涉及病人安全的核心制度缺乏足够重视,许多管理制度形同虚设。这些问题的出现,不排除有技术上的原因,但更多的还是现有的规章制度没有真正得到落实。
 
  上述负责人表示,卫生部近年出台了很多有关医疗质量和病人安全管理的政策措施,但医疗安全问题仍然不断出现,而且都发生在管理制度已经建立的领域,这说明那些出问题的医疗机构执行力不够。此外,医院规模扩大、床位数量扩张后,不能以新的管理思路研究医院在发展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现有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队伍数量、质量都不能满足需要。
 
  该负责人强调,医疗机构要进一步端正办院方向,理清发展思路,推动医院进入科学、良性发展的轨道。要落实管理措施,加强对医疗机构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人群的管理。要建立健全医疗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管理不善、出现问题后反应迟钝、调查不力、处置不当的医疗机构要依法进行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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